方朝宗(1931.7.4~2001.12.14),吉所公房附位(其政)公系下仙下乡高兴村石背远梅公次子,合公41世。中共党员,1951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,历任教师、校长、区公所干事、文书、县公安局一股股长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、人民银行革委会主任、卫生局革委会主任、公安局副局长、教导员(政委)。1992年5月退休享受副处级待遇。一生功绩卓著,先后八次荣立二等功、三等功,获省级劳模,省先进工作者,县级劳模等称号。1991年7月获公安部蓝盾荣誉勋章。一生作风严谨,身先士卒,生活朴素、勤学上进,待人谦和,教子有方,政绩骄人,是我族学习之榜样。
妻:彭翠英,本乡莲塘村人;长子祀云,1956年生;次子祀蔚,1962年生;长女志红,次女小英,三女方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