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8月,入湖北革命大学学习,同年10月分配到中南行政委员会公安部工作。1954年8月,调国家建筑工程部保卫处任科员,同时加入中国共产党,其间曾在上海市公安局学习刑侦技术数月。1961年1月至10月,下放河北徐水县劳动。1961年10月至1973年5月,先后任建筑工程部部长秘书、国家建委河南修武干校排长、连长。1973年5月至1979年4月,任国家建委施工局科长、副主任。1979年4月至1985年9月,任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、处长,国家建筑工程部办公厅秘书处处长、办公厅副主任。1985年9月,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。1989年12月离休。